2024年1月2日,青島市農業農村局等15部門印發了《青島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“實施方案”)。
《實施方案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“三農”工作重要論述和對山東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,遵循“黨委領導、公益為本,政府主導、市場運營,系統集成、協同高效,規范交易、創新服務,突出特色、守住底線”的基本原則,旨在建立健全交易體系、完善交易規則、加強風險防控、強化監督管理的制度安排與有效路徑。
根據《實施方案》,青島市將探索“政府主導+企業運營+市場配置”的交易組織模式,形成“確權先行、賦權有序、活權規范、護權平等”的有機聯動的開放型、數智化、綜合性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,構建“四級運行+陸海聯動+全域覆蓋”的交易運營體系,實現資源共享、功能互補、協同發展和有機融合。
《實施方案》明確由青島產權交易所承接我市農村產權交易平臺的開發、建設、運營和維護工作。下一步,青島產權交易所將積極落實方案要求,提升交易的特色化水平,發揮政府主導作用,加強企業運營能力,推進市場配置,提升監管和服務能力,建立健全四級互聯互通、有機銜接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運行體系,實現陸海聯動,統籌建立全產權要素和全品種的交易體系。
附:青島市農業農村局等15部門關于印發《青島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實施方案》的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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